报价差异大,未必是有人虚报,更常见的原因是每份报价覆盖的工作范围不同。要剔除不可比的样本,先看报价里有没有写清“做多少页面、覆盖哪些词、内容由谁写、数据看什么”,缺一项就先归入待确认,而不是直接比总价。
面对同一句“网站推广报价”,至少有两种成立条件不同的解释。
如果只盯着总价排序,很容易把范围最全的那份当成最贵,把范围最窄的那份当成最划算,最后执行时才发现缺的内容和页面还要另外补。
判断一份报价属于哪种解释,可以逐项对照下面这些可核对的证据。
把这几项填进同一张对照表后,你会发现有些报价的“贵”来自多做了一整块内容,有些报价的“便宜”来自把内容撰写留给了企业自己。
假设你拿到三份东莞本地报价,都写着“企业网站推广”。A 报价最低,只含站内结构调整;B 报价居中,含站内调整加每月四篇内容;C 报价最高,含站内、内容、落地页和每月数据复盘。三者总价依次上升。
此时不能直接说 C 最贵就该淘汰。正确动作是先按同一口径估算工作量:把内容篇数、页面数、复盘次数折算成可比单位,再看每单位工作量的价格。假设折算后 A 的单位价格反而最高,说明它的低价只是因为做得少。这个结果会直接影响下一步——你要么把 A 补足到与 B 相同的范围再重新询价,要么明确自己只需要站内调整,从而把 B、C 移出比较范围。
常规做法通常只比“包含哪些服务”,但真正容易遗漏的是服务方对结果的责任边界。有的报价承诺的是完成约定动作,比如发布多少篇内容、调整多少个页面;有的报价把结果指标写进约定,比如达到某个咨询量区间。这两类承诺的性质不同,放在一起比价并不公平。
处理办法是在对照表里单独加一列,写清“这份报价承诺的是动作还是结果”。承诺动作的,验收看交付物是否齐全;承诺结果的,验收看数据口径是否事先约定。只有性质相同的报价,才适合进入同一轮价格比较。
如果先比价再补范围,你会在谈判中不断追加需求,最初的低价也会一路涨上去,最终失去比较的意义。更稳的顺序是:先统一交付物清单和验收口径,再让服务方按同一范围重新报价,最后才比总价。
当某份报价始终说不清内容由谁写、数据看什么,它就不该留在候选名单里。剔除这类样本不是因为它贵,而是因为它无法被核对,后续任何比较都建立在猜测上。